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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圳溝堤岸遲未納入道路管理 影響民眾通行安全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

  • 日期:102-01-15

各縣市農田灌溉圳溝堤岸,地方政府不願納入道路管理,改善安全措施,行政院未能督促所屬協調地方政府妥善處理,導致問題延宕未決且事故不斷發生,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1月15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洪德旋提案,糾正行政院。
  糾正案文指出,農田圳溝堤岸供公眾通行使用之「道路」,地方政府普遍不願納入道路系統管理,故不願設置交通標誌與安全防護設施,尤以路面破損未予維護,交通意外事故時有所聞,不僅造成農田水利會管理權與使用權分離,更引發國家賠償義務機關紛爭。
  糾正案文指出,全國各縣市圳溝堤岸作為民眾道路使用土地共計3,514筆,地方政府為逃避國賠責任,不願納入管理,改善安全設施,維護用路人權益,任其不斷發生交通事故,棄人民生命財產權不顧。行政院未本於最高行政機關立場,督促所屬協調地方政府正視問題,妥善處理,肇致問題延宕未決且事故不斷,嚴重損及人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