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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有效行使職權 101年多項數據創新高 有助紓解民怨

  • 日期:102-01-24

監察院102年1月24日舉行101年度工作檢討會,秘書長陳豐義提出院務報告指出,101年度監察院受理民眾陳情案的派查率、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彈劾官員、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數都創新高,有助紓解民怨。
秘書長陳豐義表示,監察院101年度繳出的具體成績單有:
一、101年收受人民陳情書狀,需進一步查處者1951案,其中核派調查507案,派查率26%,較100年提高5.7%。
二、核派調查507案,其中監委自動調查297案,較100年增加65案,躍居調查案件第一。
三、101年總計成立161件糾正案,累計第4屆共成立839件糾正案,高於第3屆同期736案;糾正率由第3屆28.4%,提升至39%。
四、監察院提糾正案及函請政府機關檢討改善,101年各機關自行議處官員565人,累計第4屆以來自行議處人員達3395人,較第3屆同期增加79.8%。其中文官增加1.8倍,武官增加88.7%。記大過429人,增加3.8倍。
五、101年度成立27件彈劾案、彈劾74人,創近4年來新高紀錄;累計第4屆共彈劾223人,其中高階文官(選任、特任、簡任)逾6成以上。例如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前水利署副署長楊豐榮、前財政部關稅總局副總局長呂財益等官員;另外法官、檢察官也有35人遭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