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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耗費6千餘萬元徵收已淹沒土地 浪費公帑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2-07

新北市(前臺北縣)政府辦理「新店溪左岸中正橋周邊高灘地整治案」用地徵收前,明知部分用地已淹沒於河水水域中,仍耗費新臺幣6,463萬餘元鉅額公帑辦理徵收,浪費國家公帑,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2月7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沈美真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新北市政府未依規定,將「新店溪左岸中正橋周邊高灘地整治案」納列施政計畫,規避計畫、預算審查及執行績效考核,影響預算執行及財務秩序,又未依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徵收計畫書未依實填寫土地使用現狀,導致目前仍有部分已徵收地、價購用地閒待用,甚至淹沒水中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