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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批評反媒體壟斷草案過苛 吳豐山今另作澄清

  • 日期:102-02-22

監察委員吳豐山今(22)日發布新聞稿,自行更正昨日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似嫌失之過苛」的發言。
吳豐山表示,今天詳閱草案全文,才瞭解NCC的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百分比皆以全國人口總數為分母。
吳豐山表示,媒體健全經營攸關國家長遠發展,因此先進國家對媒體購併都訂定嚴謹規範;過苛或過鬆,皆非所宜。NCC所提草案,如以全國人口為分母,並無過苛情事,反而似嫌過鬆。
吳豐山舉例:比如台灣報紙總發行量如果為200萬份,則一家發行50萬份的報紙,其市場佔有率為25%。但以全國人口總數作為分母的話,其市占率只2.17%,放在防制壟斷的理念上,兩個數字所凸顯的意義截然不同。換一句話說,反壟斷既然以市場佔有率為判準,那麼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如非與市場佔有率同一意涵,在反壟斷法上即無意義。
吳豐山因為稍早曾提案糾正NCC未完備傳播管理法制,所以對NCC提出草案表示欣慰,但對限制過嚴所可能產生的傳播品質下降,表達憂心。
吳豐山最後表示,不論過苛或過鬆,皆有賴立法院在審議本項法案時,做出合乎國情和世界潮流的最佳判斷,以同時確保自由輿論的形成和傳播品質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