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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放任國發基金15筆房地長期閒置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3-19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管國發基金所屬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15筆菁華房地,放任該房地低度利用,甚至長期荒蕪閒置,影響國發基金收益及運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3月19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吳豐山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管國發基金所屬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15筆菁華房地,不應以首長異動頻繁及政策反覆不定為由,放任該房地低度利用,甚至長期荒蕪閒置,影響國發基金收益及運用,顯有怠失。
二、 經建會身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成員,參與國家重要資產活化方案規劃,卻對經管基金資產有閒置失管情形,明顯未善盡善良管理責任,目前既有資產活化利用計畫構想與共識,應依預定期程目標,盡速積極落實,避免基金資金長期閒置,傷害政府施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