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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針對核四安全暨核廢料處理已提出26項調查報告 善盡安全把關職責

  • 日期:102-03-20

行政院預定今年底針對核四是否續建舉行公民投票,讓國人再度對核四安全暨核廢料議題,引發關切。監察院102年3月20日舉行監察委員與媒體茶敘,提供的資料指出,監察院歷屆監委針對核四與核廢料缺失,共提出26項調查報告(如附件 ),要求行政院督飭經濟部、原能會、台電公司檢討改善,相關檢討作業仍在進行中。
監察院統計指出,該院針對核四安全議題共提出16項調查報告;核廢料處理提出10項調查報告,都已要求相關主管單位檢討改善。
監察院指出,相關調查發現不少缺失,例如,自民國96年至99年,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件,且辦理1號機電纜線敷設作業,未依設計圖說或相關規範確實監督承包商,造成儀控信號易遭干擾,除影響測試運轉後續期程,也增加營運成本;核四廠興建期間,發生採購的可撓性金屬導線管,不符採購規範,台電竟驗收付款;台電員工涉嫌利用混凝土製造供應採購案,收取廠商賄賂及不正當利益等違法情事;核四興建未能採統包模式,也未能慎選律師、保全證據下,致執行效能不彰,一再延宕工期,大幅增加興建成本等,監察院都已依法分別提出糾正或函送檢調機關追究責任。充分顯示監察院對核四追弊,善盡為民安全把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