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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駕駛訓練欠缺完善配套機制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暨公路總局

  • 日期:102-04-10

交通部暨公路總局對現行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的認證程序及職前專案講習機制未盡妥當,又欠缺完善實際道路駕駛訓練及因應配套機制,導致駕駛人不當操作約占近年遊覽車事故7成,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及葉耀鵬提案,糾正交通部暨公路總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交通部暨公路總局對現行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的認證程序及職前專案講習機制未盡妥當,又欠缺完善實際道路駕駛訓練暨因應配套機制,定期訓練課程內容遭批評,駕駛人不當操作因素約占近年遊覽車事故肇因7成,實有違失。
二、101年底司馬庫斯遊覽車倒退滑落山谷造成13名乘客死亡,發生此重大事故後,交通部才責成公路總局,速將上坡熄火應變操作程序納入訓練課程,顯見本事故發生前,未思積極改進。
三、現行遊覽車駕駛登記證制度及長期靠行車生態,衍生業者不易管理駕駛人動態等盲點,交通部仍未確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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