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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壽險公司財務缺口嚴重惡化 金管會未善盡監管職責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5-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經營不善壽險公司,未能採取積極有效監理措施,致部分壽險公司財務缺口嚴重惡化;又未落實問題壽險公司定期查核機制,怠於辦理專案檢查,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5月8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李復甸、葉耀鵬、劉玉山提案,糾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金管會長期對於經營不善壽險公司,未能採取積極有效監理措施,致部分壽險公司財務缺口嚴重惡化,顯未善盡監管職責。
二、 金管會未落實問題壽險公司定期查核機制,又怠於辦理專案檢查,監管顯有闕漏,核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