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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竟無米原料 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衛生署

  • 日期:102-05-21

行政院衛生署長期漠視國內部分業者涉嫌以玉米澱粉混充在來米製造,卻統稱為「米粉」的情形,迄今未能積極管理、查核及提出解決對策,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5月21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衛生署。
  糾正案文指出,依國家標準,「純米粉絲」係完全以「米」為原料,「調合米粉絲」係以50%以上的「米」為主要原料製成。消費者團體檢測市售19件米粉,發現19件米粉皆不是純米製成,甚至未達「調合米粉絲」的標準。
  糾正案文指出,國內米粉商部分或全部以玉米澱粉混充製造,卻統稱為「米粉」、「純米粉」,不但屬實且行之有年,衛生署長期默可此「公開秘密」,自92年迄今未能積極管理及提出有效對策,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實屬欠當(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