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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民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理原住民樂舞慶典採購草率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6-06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理93年賽夏族樂舞採購案浮報價格,95年度原住民樂舞系列採購案核銷不實,承辦人員經司法判決有罪確定,相關採購、驗收過程草率,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6月6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黃武次提案,糾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理93年賽夏族樂舞採購案涉有浮報價格、95年度原住民樂舞系列採購案涉有核銷不實,負責採購的約僱人員包勝雄、主任秘書浦忠義及專員蔡美琴均遭司法判決有罪確定,相關採購過程草率,有嚴重違失。
二、 該局辦理95年邵族樂舞製作勞務契約採購,採限制性招標方式,逕洽邵族文化發展協會議價簽約,該協會涉有違法轉包情事,該局竟未依政府採購法確實辦理,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