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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文橫式書寫配套不周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6-13

行政院九十二年推動公文書橫式書寫變革迄今逾十年,相關方案的執行與配套迄未周妥,致公文書中大量出現以數碼取代數字及符號「○」使用紊亂,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0二年六月十三日審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李復甸提案,糾正行政院。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行政院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未能參考其他先進國家作法,致公文書中大量出現以數碼取代數字的情形,造成國家公文書內容紊亂的不當後果。
二、 現行民間,甚至官方文書多有將「○」此一符號,用作數字「零」的替代寫法,因而引發相關疑義,行政院迄未能督促所屬確實妥處,實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