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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諸多缺失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文化部

  • 日期:102-07-11

行政院辦理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未能及時整合政府資源完成活動規劃,由改制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獨自主辦十大主題活動,部會分工不良、勞逸不均;國慶晚會由大型晚會改變為搖滾音樂劇,標案規劃諸多疏漏。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7月11日通過監察委員馬秀如、周陽山提案,糾正行政院、文化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百年首見,無前例可參,且涉及機關眾多,對如此重要及繁雜的慶典活動計畫,行政院未能積極協調、審議活動計畫,遲至99年6月24日才核備「中華民國開國一百周年慶系列活動計畫」,距百年慶典開始不足7個月,距暖身之99年國慶活動更不足4個月,嚴重影響後續各項慶祝活動規劃與執行,顯有未當。
二、 行政院辦理國家百年慶典活動,雖成立行政院推動小組,但未能成功統合各部會,部會分工不良、勞逸不均,部分部會消極以對,致十大主題活動的規劃及執行,全由文建會第三處協同建國一百年基金會(建百基金會)辦理。該會雖勇於承擔,但未衡酌自身能力,致承辦人員及建百基金會相關成員承擔過重的責任,工作壓力過高,影響國人對國慶晚會「夢想家」及其他百年慶祝活動品質的評價,嚴重衝擊政府整體形象。
三、 建百基金會擔負協助建國一百年慶祝活動規劃與執行責任,但首任執行長蔡詩萍就任未滿3個月,即遭更替,改由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兼任。文建會主委兼任建百基金會執行長,雖可縮短行政流程,提高效率,但卻產生民間基金會反向指揮政府機關的現象,導致執行、監督權責混淆,內部控管機制繫於負責人1人,並增加執行風險。外界變數一旦加劇,執行績效不彰程度即劇增,再加上溝通不良,誤會難釋,政府機關喪失威信。
四、 國慶晚會為求突破性精彩效果,採特別規格的設計規劃,然因國內演出工作者自身業務負擔與工作時程安排,無法充分配合,承接國慶晚會演出意願不足,導致原規劃的多元內容大型晚會,不得不調整為搖滾音樂劇;文建會未能詳細評估活動型態改變,對場地及預算所產生的重大影響,且缺乏成本意識,導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在聲光設備不足的條件下,勉強舉辦,不僅耗費超高額經費,且績效不彰。
五、 文建會辦理建國一百年主題活動,所需經費由該會主委提出,缺乏公平、公開、可受公評的評審機制,該會未能評估經費額度的合理性,行政院又貿然核准;該會擔負文化藝術活動推廣責任,國慶晚會投入過多的資源,實為資源誤置,又造成後續監督的困難,及執行公務員的沉重負荷。
六、 文建會未經行政院核定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計畫,即先行指定廠商擔任建國一百年慶典活動的審查委員,未能迴避利益衝突。
七、 文建會未能掌控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的辦理時程,一再變更標案的劃分方式,延誤標案進行時程,致100年9月20日距百年國慶晚會表演僅20天,標案仍在進行開標及簽約,損及標案成本的訪價分析與控制時程,徒增慶祝活動順利完成的風險,有重大違失。
八、 文建會對舞台機械及自動控制系統的專業知識掌握不足,對廠商提供設備的取得方式,究竟是購入或租賃,也無所悉,又欠缺審查價格是否合理的評估能力,僅考慮提升國內劇場的技術水準,卻未在契約條款中,約定設備是否應予買斷;音樂劇演出完畢後,設備及設施任由廠商回收、變賣,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