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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南灣海上長泳造成重大意外 監察院糾正墾管處、教育部體育署

  • 日期:102-08-08

墾丁南灣於102年4月舉辦海上長泳活動,主辦單位輕忽天候因素,200多名泳客漂離賽道,造成5傷2命危重大意外,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列名主辦單位卻未善盡職責;教育部體育署(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未研議水上活動舉辦基準與安全規範,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8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鉅鋃提案,糾正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教育部體育署。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墾管處為恆春海泳活動場地水域管理機關,未善盡職責,准駁活動申請,列名主辦單位卻不予聞問,致無法審核活動規劃;活動範圍明顯逾越距岸200公尺之規範,也未實質派員現場督導,對於轄管海域無積極管制作為,實有違失。
二、 教育部體育署為各部會「泳起來」協調統整平台,對於體育性社團法人所辦活動,將政府機關列為指導、主辦、協辦或承辦單位,卻未研議水上活動舉辦與否審查基準及安全規範,又未確實進行合宜的指導與監督,造成相關機關、單位間權責不清,並影響政府公信力,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