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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士兵落海失蹤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北部軍檢署

  • 日期:102-08-19

海軍鳳江艦周姓士兵登艦未及1日,發生落海事件,雖動員大批人員船艦搜救,迄未發現行蹤,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102年8月19日通過監察委員黃武次、趙昌平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海軍司令部所屬新兵訓練中心執行「OBS量表」檢核,落海士兵直屬輔導長未確依該員實際情形勾選,且約談深度不足,無法適時發覺危安因素,並轉介心輔人員予以必要協處;另海軍新訓中心未於規定期日內,將該梯次新兵量表施測結果,經資訊系統傳送至分發單位,致單位長官未能機先掌握新進人員心緒狀況,給予輔導與防範措施,有重大違失。
二、 海軍司令部所屬新訓中心101年各梯次新兵BASIC量表施測結果電子檔等紀錄,逾時移轉至各專長訓練單位及分發單位心理衛生中心,竟多達8梯次,其上級海軍教準部未善盡督導考核責任;海軍艦隊心輔單位遲未收到新訓中心移轉施測結果電子檔等資料,卻未主動請求交付,艦指部未能全盤掌握所屬單位心輔工作執行狀況,有重大疏失。
三、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輕率宣示「周員落海失蹤,非外力造成」在先,將據以認定的錄影畫面一再送鑑在後,程序顛倒,顯有違失;軍事檢察官原已簽准就訊榮總主治醫師,後又認為已無就訓必要,檔卷內卻無理由,實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