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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偵辦人口販運案件 有無盡責維護勞工權益 遏止勞力剝削惡風 監委沈美真、李復甸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2-08-23

外籍勞工在我國社會地位普遍居於弱勢,遭僱主不當對待事件頻傳,為保障外籍勞工人權,警方及民間團體鑑別外籍勞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時,檢察機關是否善盡調查職責,遏止勞力剝削惡風,維護勞工權益,避免類似人權侵害事件再度發生,監察委員沈美真、李復甸高度關注,102年8月22日申請自動調查,將瞭解相關政府機關有無違法失職。
監委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訴,某公司僱用數十名外籍勞工,從事操作棉花抽紗機台、包裝或運送貨物等業務,涉有扣留護照、居留證等重要證件、薪資發放未盡合理、安置宿舍環境髒亂及其他惡劣對待等情事,經警方現場勘查,認定這些外籍勞工是人口販運被害人,隨後安置在民間公益團體機構內,並將全案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監委指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承辦檢察官,未嚴正重視本案涉及人口販運的嚴肅課題,反強力要求外籍勞工與僱主進行庭外和解,並誘使外籍勞工領取極少數積欠薪資,以免訟累,引發爭議。另安置保護處所疑似遭洩露,引發相關人員恐慌。
監委指出,為深入瞭解檢察機關偵辦是類案件相關保護措施及機制,將加害人繩之以法,以儆效尤,監察院將深入調查承辦人口販運案件的司法人員,是否具有人口販運議題的專業素養,及安置保護處所是否安全,相關機關有無違法失職,以確實保障外籍勞工之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