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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都拉斯高等審計法院院長梅西亞伉儷拜會本院王院長建煊

  • 日期:102-09-09

宏都拉斯高等審計法院院長梅西亞(Miguel Mejia)伉儷,在林審計長慶隆陪同下,於102年9月9日上午拜會本院王院長建煊,並由陳副院長進利及陳秘書長豐義陪同,雙方就兩國監察、審計制度互相交流。
依據宏都拉斯憲法規定,高等審計法院設法官3人任期7年,輪流擔任院長,任期1年,不得連任。100年11月間當時輪值院長伯格朗及法官歐瑟葛拉曾受邀訪臺,並與王院長會晤,雙方情誼穩固。
梅西亞院長特別感謝審計部之邀請,使渠對於臺灣之監察、審計制度,乃至於文化均能親身體驗。梅西亞院長在知悉監察委員能連選連任制度後,表示對於善任之政務官應予以連任,繼續推動有益國家之政策。
梅西亞院長表示宏國人民對於高等審計法院時有誤解,認為該機構無法制裁有貪污情事之公務人員,渠強調有關貪污,因涉及刑事,依規定送司法單位審理,而高等審計法院職司查核公務單位預算之運用是否符合效益,職責不同。
王院長於會晤後贈送貴賓公雞杯,並向渠等講述其含意;互勉雙方在執法時,都需「大公無私、毋枉毋縱、不傷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