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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關心人權 有效紓解國內監所受刑人空間與待遇

  • 日期:102-09-17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指出,監察院關心受刑人人權,經監察院歷次調查,有效促成法務部完成戒治所整併,並將「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比」自97年之1:47.1調昇至101年9月底之1:31.5,且持續辦理「移監」及「合理加速假釋」等作業,以平衡及減緩各監所擁擠現象,進而維護受刑人基本處遇空間之權益。
監察調查處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暨「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明定,受刑人不因其過往身份、地位及民間聲望、權勢而有不同待遇。為解決國內監所超額收容問題,經監察院歷次調查,已促請法務部持續推動10年改善各監所設施計畫,除有相關軟、硬體新建、擴建等配套方案之外,並已持續辦理「移監」及「合理加速假釋」等作業,以維護受刑人處遇基本空間。
監察調查處指出,法務部也修正發布矯正署所屬機關編制表,各矯正機關皆已將藥師或藥劑生等醫事人員納入編制,據以充實醫療專業能力,讓受刑人及家屬安心及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