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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館處預算編列錯誤頻生 管控失當 監察院糾正外交部

  • 日期:102-09-18

外交部對駐外館處預算經費編列,僅彙整金額,未利用績效指標確實審核支出原因,導致駐外館處預算編列錯誤頻生,且相同錯誤出現2次,預算管控失能;外交部提出的說明又難以成立,預算編列、審核及相關管控作為,均有違失,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102年9月18日審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馬秀如、葛永光提案,糾正外交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主要缺失如下:
一、 外交部所屬駐外館處於100年至102年度公務車輛油料預算編列發生錯誤者共4館處,包括將每公升「0.23美元」誤植為「2.3美元」;「公升」誤植為「加侖」,駐科威特代表處甚至連續2年誤植單價,總金額錯誤。
二、 除油料單價錯誤造成總金額錯誤外,預算編列與執行尚有諸多不合理處,例如油料耗用量錯誤、耗用量編列不合理,預算與決算差異大,預算編列顯與實際脫節,外交部亦怠於審核,行事敷衍,顯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