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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司購酒發票不實報銷 相關單位涉嫌掩蓋不法 審核機制失能 監察院糾正外交部

  • 日期:102-09-18

外交部會計處(現更名為主計處) 94年12月明知北美司以購酒發票不實報支餐宴經費,不僅未依法積極告發,反企圖掩蓋不法,又未督促所屬單位確實注意預算執行期程,導致北美司用購買酒類不實報銷;該部審核北美司不實報銷經費案,先疏忽餐費超過該部宴客標準,又未依規定完成審核程序,積極追回款項,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102年9月18日審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高鳳仙、陳健民提案,糾正外交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外交部北美司前司長秦日新及前科長楊慶輝為提高預算執行率,企圖以購買酒類方式不實報支餐宴經費;外交部會計處不僅未依法積極告發,反將不實憑證退回北美司,企圖掩蓋不法,又未督促所屬單位確實注意預算執行期程,疏於監督。
二、 外交部疏於審核楊慶輝以購酒發票不實報銷該部「外交業務管理─業務費」,未發現餐費逾該部宴客標準,又未依規定經會計長及機關長官核章,且未積極追回不實報結款項,致楊慶輝不法取得公款4萬元,核有疏失。
三、 外交部北美司未依規定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逕由收發人員以主管人員私章於支出憑證代為蓋章,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