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報廢車輛滿街走又鉅額欠稅 國庫損失嚴重 監委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2-09-24

審計部指出,民國96年至101年度國內辦理註銷車牌數計45.3萬餘輛,其中未繳回車牌仍違規行駛道路者,高達近21萬輛,形同報廢車輛滿街走,且車主欠稅合計高達95億6千餘萬元,國庫損失嚴重。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申請自動調查,將查明主管機關有無怠惰失職責任。
監委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規定,汽車報廢,應填具異動登記書,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並同時將牌照繳還。依據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民國96年至101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轄管汽車中,已註銷車牌計45萬餘輛,其中未繳回車牌者計21.9萬餘輛,約占48.37%,顯示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收回及管理效能亟待加強。
監委指出,懸掛已註銷車牌再違規行駛道路者計20.9萬餘輛,約占已註銷車牌總數之46.18%,顯示利用已註銷車牌再違規情事頻仍,內政部警政署也表示,已註銷車牌仍上路情形,實際查緝有困難,構成治安漏洞。
監委指出,這些車主積欠交通罰鍰、汽車燃料費、使用牌照稅等,5年內高達95億6千餘萬元,造成國庫嚴重損失,主管機關未積極追討欠費,對於合法領牌、依規繳納稅費之車主,實有欠公平。
  監委表示,報廢車輛未繳回車牌,且鉅額欠稅之情形嚴重,主管機關究竟有無依法行政?是否怠惰失職?監察院將深入調查瞭解,釐清相關人員違失責任,防杜不法,並確保國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