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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男嬰遭父親家暴致死 臺中市政府、衛福部臺中醫院嚴重疏失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10-03

臺中市蔡姓男嬰102年4月5日疑遭父親家暴,蔡父護送就醫,不料前行政院衛生署臺中醫院草率同意蔡父出院,蔡父翌日晚間即因精神不穩,毆打蔡嬰致死;臺中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警察局、衛生局處置均有嚴重疏失。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10月3日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陳健民提案,糾正臺中市政府、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臺中市蔡姓男嬰102年4月5日疑遭父親家暴,蔡父經護送就醫,臺中醫院精神科醫師罔顧慈濟醫院臺中分院轉診單載明蔡父曾數次對人揮刀、疑似拿胃潰瘍藥物餵小孩、抱小孩淋雨等事實,僅憑50分鐘會談,草率認定蔡父「不符合強制住院狀況」及「精神狀況正常」,急診醫師當日晚間也同意其離院。上開診斷不僅與慈濟醫院臺中分院「需住院評估是否有精神疾病」診斷不符,也與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司法鑑定報告診斷蔡父有妄想症狀之認定不合,造成蔡父出院後翌日晚間即因精神不穩,毆打蔡嬰致死之悲劇,有重大疏失。
二、 102年4月5日臺中市蔡嬰疑遭父親家暴,蔡父經護送就醫,蔡嬰交臺中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保護,該中心安全評估失當,將蔡嬰交給無保護意願及能力之外祖母照顧,又未對蔡嬰採行相關安全措施,事後未追蹤蔡父後續就醫及住院情形,確保蔡嬰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接獲蔡父報案蔡嬰失蹤,未依規定程序,到場處理並聯繫蔡嬰舅舅查證,蔡父因而知悉蔡嬰下落,造成蔡嬰遭虐致死,有重大疏失。
三、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已於102年1月17日指定慈濟醫院臺中分院為「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蔡父同年4月5日經護送該院就醫時,該院竟以尚未建立強制住院流程為由,轉送臺中醫院;處理本案相關醫事人員之兒少保護案件敏感度不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未善盡督導責任,實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