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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草率辦理敦化南北路自行車專用道計畫 浪費公帑 臺北市政府督導不周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10-03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辦理敦化南北路自行車專用道計畫,未審慎評估民眾需求及專家學者意見,致自行車專用道建置完成不久,即回復慢車道原狀,虛擲公帑新臺幣近7千萬元,臺北市政府未善盡督導責任,確有疏失。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10月3日通過監察委員黃武次提案,糾正臺北市政府及所屬交通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臺北市政府僅從交通工程層面思考,未審慎考量民眾以自行車作為通勤通學之使用率尚低,使用需求仍有待引發與培養,又未顧及敦化南北路自行車人車共道使用成效有待觀察,更未重視運輸研究所暨專家學者之建議,執意推行幹道型自行車專用道,致專用道建置完成後,不久即回復慢車道原狀,虛擲公帑近7千萬元,違反自行車生活化之政策目標,難辭其咎;臺北市政府欠缺綜整各局處專業意見之機制,未善盡督導責任,也有疏失。
二、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辦理敦化南北路自行車道分隔線緣石佈設,未考量路段沿線諸多黃線臨停區、國小家長接送區,於尖峰時段有交通壅塞之虞,又未在該車道實施前,先整合自行車與大眾運輸轉乘接駁等因應配套措施,該車道實施後,又未能確實掌握汽機車族群移轉改用自行車,及車流服務水準變化情形,致該車道使用率低,又造成道路壅塞問題,確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