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102年10月處理人民陳情1,534案 糾正10案

  • 日期:102-11-01

監察院統計,102年10月份共收受1,457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14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534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18件,其餘1,316件,改以案計算,共有833案,其中派查43案,另通過糾正案10案。
監察院102年10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51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47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196案。
四、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1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95案。
六、 派查4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