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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態度不佳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2-11-0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態度不佳,屢有恫嚇、怒罵、喝叱、譏諷、歧視被告等違失言行,嚴重損及檢察機關聲譽及檢察官形象,監察院102年11月5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洪昭男、黃武次提案,彈劾林冠佑,移送司法院處理。
彈劾案文指出,自99年12月28日起,迄100年11月16日止,近1年期間,發現林冠佑至少6起庭訊態度惡劣、輕蔑、失控之違失情事,諸如:恫嚇、怒罵、喝叱、譏諷、歧視被告,或問案態度盛氣凌人,言詞顯露權力傲慢及欠缺客觀中立、或無端笑謔告訴人,並要求勿與被告和解,或不當言詞威逼、貶損、侮辱告訴人致令撤回告訴,或情緒失控,大聲斥責誤闖偵查庭民眾等,嚴重損害檢察機關聲譽與檢察官形象,背離社會期待,違失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