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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衛生署倉促施行健保補充保費制度 造成諸多爭議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11-06

原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倉促施行補充保險費制度,造成扣繳作業複雜化,增加健康保險署及扣費義務人鉅額行政作業成本,滋生諸多爭議及不公平亂象,致民眾怨聲載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11月6日通過監察委員馬秀如、尹祚芊提案,糾正衛生福利部。
糾正案文指出,原衛生署未能利用實證數據,分析扣繳作業成本,提供政策制定及立法參考,造成採行扣繳作業複雜,增加民間企業負擔扣繳行政成本,每家民間企業負擔之承辦人加班費超過支付給健保署金額的4%,再加計民間企業及健保署負擔之其他成本,次次扣費繳交而全年不結算之成本,與其效益相比,嚴重失衡,原衛生署漏未估計提供重大攸關資訊,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