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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震頻繁 監委陳永祥、程仁宏、楊美鈴自動調查政府對建物耐震評估與補強執行成效

  • 日期:102-11-11

臺灣地處太平洋地震環帶上,每年地震頻繁,建築物須具備足夠耐震能力,才能降低地震損害。監察委員陳永祥、程仁宏、楊美鈴102年11月11日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中央及地方政府是否善盡建物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職責。
監委指出,鑒於921大地震造成大規模災情,建築物嚴重受損或倒塌近2萬棟,行政院於民國89年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由內政部負責推動及督導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制度,並由各中央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責規劃及執行所轄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工作,以減輕震災損失,並作為日後全面施行參考,該方案於97年12月修正延長實施期限5年,實施期限即將於102年底屆滿。
監委指出,國內建物耐震能力普遍不足,很難抵抗較大地震襲擊。近年來政府雖提高建物耐震規範標準,但政府對建物耐震能力之普查、評估及補強工作執行及宣導,明顯不足,成效不彰,究竟國內建物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之執行成效如何?
監委指出,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資料,中央各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需辦理評估的公有建築物有2萬6千多件,目前已完成詳細評估者為1萬餘件,又其中認定需進行補強之公有建築物達7,271件,然而,目前僅有3,261件完成補強作業,其中係以國中小學校舍為主,顯示政府對於國內建物耐震能力的普查、評估與補強的執行成效不彰,均有待加強。
另外,有關私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面,政府是以宣導方式推動,然而目前宣導成效如何?政府如何鼓勵民間投入耐震評估與補強行列,共同守護全民生命財產安全?尤其核電廠等耐震能力長期受外界質疑,都將是監委調查瞭解重點。
監委表示,地震無法避免,只有平日做好防震準備,才能減少震災傷亡。監委將透過本調查,把關國內建物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