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家防中心處理彭童遭養母施虐致死案諸多缺失 主任吳淑芳未善盡督導責任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2-11-27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淑芳,未落實督導該中心處理彭姓男童,一再遭樊姓養母施虐,致彭童遭虐致死,有嚴重違失,監察院102年11月27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黃武次、沈美真提案,彈劾吳淑芳,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情形如下:
一、 被彈劾人吳淑芳任職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期間,未落實監督,致該中心處理彭姓男童一再遭樊姓養母施虐致傷案件,未善盡督管前社工葉姓督導員於庭訊時輕率發言;彭童100年3月再度被通報,未監督家防中心依規定調查處理;101年1月間經多位民眾向該府社會局長信箱陳情彭童返家失當,漠視彭童再度遭虐警訊;100年5月即知家防中心相關紀錄付之闕如,卻遲未改善;明知前社工葉姓督導員監督處理案件發生諸多問題,卻未更予以詳加監督檢視,嚴重貽誤補救契機,造成本案彭童遭虐致死憾事發生,未善盡督導,有嚴重缺失。
二、 本案彭童於99年8月10日遭其養母虐打成傷,經新北市政府提起獨立告訴,其中頭部多處深度撕裂傷部分,經臺灣高等法院101年5月29日判決無罪,並確定在案。該中心對樊姓養母獨留彭童在家行為遲未依法裁罰,遲至102年8月31日接獲本院約詢通知後,始開始行政調查程序,被彈劾人吳淑芳未善盡監督職責,實有疏失。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