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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採購藝術品程序失當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12-12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臺藝大)校園景觀規劃小組職掌未包括採購作業,卻逕與藝術品作者議價,違反正常採購程序;該校藝術博物館雕塑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購買自身委員藝術品,難杜外界質疑公正性與客觀性。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12月12日通過監察委員余騰芳提案,糾正臺藝大。
糾正案文指出缺失情形如下:
一、 臺藝大校園景觀規劃小組決定採購藝術品標的逕與作者議價,核與該小組任務及職掌未合,應予檢討。
二、 臺藝大藝術博物館雕塑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購買自身委員藝術品,難杜外界對該委員會公正性及客觀性質疑,明顯欠妥。
三、 臺藝大96年至100年間辦理之「眺」、「智慧之門」、「層層的山」、「擁之一」、「just so, Blue Deep」等藝術品採購案,均未敘明是否符合「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認事用法,顯有違誤; 承辦採購單位也未做任何訪價或市場調查作業等,均有未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