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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規劃及審議過程有無違失 監委黃煌雄自動調查

  • 日期:102-12-13

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案,引發大園地區爭議,並造成一名83歲民眾死諫反對,監察委員黃煌雄102年12月13日申請自動調查,將瞭解計畫內容及用地需求是否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有無過度侵害人民權利?審議程序是否合法?有無給予被影響居民陳述意見之機會並予以回應?主管機關有無違失責任。
監委指出,桃園航空城計畫欲徵收3000餘公頃土地,拆遷7000餘戶,不僅涉嫌違反都市計畫法第17條分期分區徵收開發之規定,且影響人數眾多,人力動員和斥資經費都具相當規模。交通部提出之桃園航空城計畫,明載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第三跑道」於111年始進行規劃、設計與環境影響評估,交通部卻急於105年開始徵收居民土地並預計108年完成區段徵收,迫使6個地方村落拆除消失,10所學校拆遷或轉學,1萬多戶居民面臨徵收搬遷,造就人口遷徙潮,也讓村落歷史一夕消失。該計畫內容有無涉及違反公益性及必要性,是否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手段,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中「行政作為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之比例原則,現行提出之補償方案是否合理,補償及安置計畫是否妥適,監察院將深入了解。
監委表示,內政部「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已審議通過,惟該特定區涵蓋範圍大園鄉、蘆竹鄉等6個都市計畫,計畫人口發展率僅達67%,未能達成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之法定門檻80%,似違反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又該計畫案其都市計畫審議過程草率,竟有15個工作天內連排11場專案小組會議之情事,導致委員出席低落,亦影響民眾參與權利,且審議資訊未盡透明,多數被影響之居民並不知悉有該都市計畫之審議,對於民眾提出陳述意見部分,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亦迄未公布審議結果,相關審議過程涉有瑕疵。
監委進一步表示,桃園航空城計畫內容甚多,其中經濟部於102年7月間始負責進行「產業規劃及招商」之研究,在經濟部尚未有明確之招商計畫及產業進駐種類與需求之具體評估下,卻已提出高達近2000公頃之產專區、商業區、住宅區之用地需求,顯見用地需求評估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