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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未落實免洗餐具及含錳不鏽鋼餐具衛生安全管理 監察院要求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檢討改善

  • 日期:103-01-09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一次性使用免洗餐具及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未能切實督切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積極落實查核作業;對於含錳之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應採行必要管制宣導措施,以維護國人飲食健康安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調查報告,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濟部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5項意見如下:
一、食藥署就市售食品餐具或容器之材質及衛生安全是否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係採逐年重點式抽驗不同類別,致檢驗品項未臻全面完整涵蓋、抽驗件數亦過少,實難確保其品質安全無虞,亟應檢討改進。
二、食藥署就一次性使用紙製免洗餐具及免洗筷、一次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容器具等產品是否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之標示稽核工作,未能切實督導各縣市衛生局積極落實查核作業,均有待改善。
三、食藥署對於含錳之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應儘速研訂相關之金屬試驗標準、國人耐受量,並採行必要管制宣導措施,俾化解國人之恐慌疑慮。
四、食藥署所建置「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已展現出教育消費者正確使用觀念之初步成效,應適當擴充增補其他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材質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使網站內容日趨充實完整,以全方位保障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五、食藥署對於不鏽鋼食品容器具含錳量之標示,應儘速會同經濟部研訂相關基準並切實查核,俾免國人蒙受「超錳」之健康危害。(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