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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洗錢防制機制調查報告 要求行政院檢討改進

  • 日期:103-01-16

近年來國內陸續發生多起社會高度矚目重大洗錢案件,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劉玉山、馬秀如、楊美鈴提出我國洗錢防制機制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五項意見如下:
一、 法務部已推動修正洗錢防制法工作,惟未將律師、公證人、不動產經紀商、會計師、信託及公司服務業者等相關事業體納入防制洗錢體系,應加速規劃研議;洗錢防制機制也宜注意應變與時俱進,各式新興支付方式(如第三方支付)興起,受控制國外公司等,均可能成為洗錢之管道,均宜納入考量。
二、 金融機構及其人員於洗錢防制扮演重要角色,金管會目前相關監理作為,已具成效,仍應賡續辦理;金管會應協助解決從事偵辦涉及洗錢案件相關機關之困擾,俾加強打擊洗錢犯罪。
三、 重大洗錢案件常因各國金融情報中心之互助合作而發現或有具體進展,調查局應盡力保持國際合作管道之暢通。
四、 調查局依銀聯卡在臺交易統計數據,已發現重要異常訊息,應予肯定;基於避免兩岸金融機構及相關支付工具成為洗錢防制工作之罅隙,允宜建立兩岸合作機制,及時進行情資交換以加強防制洗錢。
五、 依監察院諮詢專家之意見,洗錢應指交易之對象或交易之真實狀況遭隱藏而言,錢的身分比人的身分重要。關於洗錢防制工作,相關主管機關應審慎研議專家意見,加強洗錢防制工作之成效。(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