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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懷仁新村改建過程瑕疵 監委黃煌雄自動調查

  • 日期:103-01-22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辦理臺北市士林區懷仁新村眷村改建過程,疑有眷舍清查管理不當、未達法定門檻便改建等瑕疵,監察委員黃煌雄103年1月22日申請自動調查,釐清官員違失責任,確保合法眷戶權益。
監委指出,眷戶將眷舍出租、私自頂讓,或當事人退伍後轉任公職,已另行配住眷 (宿) 舍者,依規定主管機關應要求限期改善,未予改善將撤銷眷舍居住權,收回眷舍。懷仁新村長久存在眷舍私自頂讓、出租等違規情形,或已配有公家宿舍人員重複獲配眷舍,甚至有一般民眾獲配眷舍等不公情事,顯示主管機關歷來是否善盡清查、管理眷舍職責,不無疑義。
監委並指出,老舊眷村改建依規定必須有3/4以上原眷戶同意,但軍情局曾公告懷仁新村原眷戶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認證書,視為不同意改建。至期限屆滿時,同意改建的原眷戶未達3/4門檻,主管機關卻將逾期提繳的認證書納入同意件數並辦理改建,是否構成瑕疵,進而影響不同意改建原眷戶的權益,有待釐清。
監委表示,眷村改建目的在於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但政府必須同時顧及原眷戶合法權益。懷仁新村改建案,主管機關是否涉及違法失職導致原眷戶權益受損,將透過自動調查詳加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