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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暴動事件 相關單位處置失當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誠正中學

  • 日期:103-02-12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102年10月31日發生暴動事件,造成多人受傷就醫,校方缺乏危機處理能力;矯正署也未善盡監督職責。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3年2月12日通過監察委員黃武次、李復甸提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誠正中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誠正中學管教人員危機意識及危機處理能力不足,致發生學生暴動事件,未能及時有效控制,後續引發學生與管教人員數次推擠衝突,造成多人受傷,且該校訂定之偶發事件緊急應變措施及計畫,未盡周延,法務部矯正署監督不力,實有違失。
二、 誠正中學辦理新收學生健康檢查與病歷登載,極其草率,多有疏漏,且未詳查少年法院(庭)有無依規定併案交付少年事件調查報告或相關處遇計畫建議書,也未積極促請少年法院(庭)提供相關資料,又未能依限完成新收學生個案分析報告及就學輔導處遇計畫,法務部矯正署監督不周,實有怠失。
三、 誠正中學長期忽視身心障礙或有特殊教育需求少年權益,未依法辦理特殊教育或提供特殊教育資源,致有身心障礙或特殊身心狀況少年,仍僅依照一般少年處遇模式,無法施予適性教育,影響矯正成效,法務部矯正署未恪盡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