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七七行館違法改建為豪華別墅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4機關明顯違失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3-05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七七行館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卻違法大肆改建為豪華別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北區分署,未積極回收被占用為私人工廠之國有土地;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漠視該工廠一再違法增建,延宕10餘年未處理;臺北市政府不實核辦七七行館「倉庫」門牌編釘及建物滅失登記事宜,均有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3年3月5日通過監察委員趙榮耀、黃武次提案,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所屬北區分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北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未積極收回陽明山國家公園內,被私有工廠占用數十年之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3小段506地號國有土地;88年間又無視該工廠已廢棄,經他人承購刻正大肆違法增修建,竟仍核准且以超額面積,將土地出租予該建物承受;同年3月間,恣意將該出租土地分割後,再草率改租予非地上建物登記名義人,導致該工廠主、附屬建物,遭化整為零,再一分為三,遂行拆除重建目的;國有財產署未善盡上級機關督導職責,對承租人於國有土地申請建築之申請要件及建築面積,未嚴加規範,所屬北區分署審查流於形式,任由國家公園內珍貴國有土地遭人鯨吞蠶食,並興建豪華別墅,嚴重懈怠職務。
二、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89年11月間未詳查本案坐落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3小段506-3地號上之「倉庫」、「水塔」,係附屬建物,竟單獨核准拆除新建為雙併地上2層、地下1層之所謂「七七行館」(泉源路77-2及77-3號),怠忽建築主管機關職責,明顯違失。
三、 臺北市政府所屬北投區戶政事務所於88年3月間,將同屬「泉源路77號」附屬建物「倉庫」再行編釘為「泉源路臨77-2號」;市政府所屬士林地政事務所於89年4月竟將實體仍存在之「倉庫」辦理滅失登記,均有違失。
四、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無視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3小段建物(門牌:泉源路77號),自87年起一再遭查報違法增修建,置政府公權力不顧,延宕10餘年未依法處置,實有違失。
五、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國產署北區分署及臺北市政府所屬建設局(水土保持業務嗣由市府所屬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接辦),93年間已接獲查報本案國有土地遭竊佔刻正施工,意圖暗埋貨櫃地下室,竟未積極監控且事後草率查核結案,致該貨櫃暗藏國有土地下近10年,而未依法處置,難辭違失之咎。(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