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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額欠稅戶積欠營業稅、所得稅金額逐年攀升 財政部追徵不力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3-05

財政部對大額欠稅戶復查、訴願案,未於法定時限內作成決策,容留惡性欠稅人脫產機會,又未積極掌握欠稅人動態資訊,致惡性欠稅人積欠營業稅及所得稅金額逐年上升。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3年3月5日通過監察委員黃煌雄、楊美鈴、馬秀如提案,糾正財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情形如下:
一、 大額欠稅案件之納稅義務人提起復查、訴願,財政部及所屬國稅稽徵機關未於法定時限內作成決定,予惡性欠稅人脫產機會,影響追徵欠稅績效,實有違失。
二、 惡性欠稅人積欠營業稅及所得稅金額逐年上升,形成鉅額欠稅案件,財政部所屬稽徵機關未能積極掌握欠稅人動態資訊,且未善用法律所賦予停止欠稅人營業之權限,有嚴重怠失。
三、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對排名前20名欠稅大戶稅單之送達期間,於99年至101年度,最長可達8年,又有於逾期日後,方依法實施禁止處分或限制出境,致保全成效不佳。
四、 財政部各區國稅局未於99年至101年度,對排名前20名欠稅大戶辦理假扣押,迄監察院調查後,才發函要求所屬單位依法辦理,又未假扣押欠稅大戶之銀行存款、股票等資產,實有違失。(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