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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僅2成旅館參與星級旅館評鑑 再評鑑率也偏低 監察院呼籲觀光局檢討改善

  • 日期:103-03-11

交通部觀光局98年辦理「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至102年3月27日止,全國2,867家旅館,僅376家申請並經評鑑為星級旅館,比率13.11%,執行成效不彰。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3年3月11日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趙昌平調查報告,呼籲觀光局檢討改進,提升我國觀光競爭力。
調查報告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觀光局辦理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自98年執行以來,旅館申請受評比率占全國旅館總家數僅1.12%,99年亦僅2.91%,迄102年雖有提高,惟比率亦僅20.75%,受評比率明顯偏低。又執行迄今尚無法全數達成預定評鑑490家旅館目標,觀光旅館僅達成8成、一般旅館僅7成。且首波受評旅館於標章效期屆期後,申請再評鑑比率僅達5成,第二波甚至未達2成,明顯偏低。該局允應研議有效策略,加強推廣評鑑制度,並積極輔導業者參與,以提昇受評率。
二、 觀光局辦理星級旅館評鑑計畫,為求評鑑制度周延確實,應研議會同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及衛生安全主管機關參與評鑑之可行性;另除應積極提昇評鑑制度與國際接軌程度外,更應加強稽核落實管理,就評鑑後品質予以督導,力求評鑑後旅館品質一致性,以滿足國內外旅客住宿需求,進而提昇我國觀光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