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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不容外界恐嚇威脅

  • 日期:103-05-01

監察委員馬秀如提案糾正金酒公司未在課稅前,就將盈餘捐贈金門縣政府,是「富了縣府、苦了國庫」;部分金門縣議員除指責馬秀如外,也威脅如繼續亂搞,就要給她「好看」,並說不排除發動鄉親「路過」馬秀如住家。監察院103年5月1日發布新聞,提出三點聲明:
一、監察委員據憲法規定,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容外界恐嚇威脅。
二、監察委員調查案件,結果可受公評。外界若有不同看法,應依民主、法治精神,於體制內管道反映;而非採取脫序的「路過」方式,威脅調查委員及其家人 。
三、監察院已採取行動,也請轄區警方注意保護馬秀如委員住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