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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迄未辦理非本國籍新生兒出生登記 影響權益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3-05-08

外勞或外配因外遇、逃逸、逾期居留或遣返等因素,造成在台生育子女生父不詳、生母失聯等困境,成為無國籍人球,監察院101年提案糾正後,內政部迄今仍未辦理非本國籍新生兒出生登記,也未清查類似孩童狀況,嚴重影響基本權益。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3年5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沈美真提案,糾正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情形如下:
一、 逃逸外勞或失聯外配所生子女未具合法居留身分,在臺滯留衍生諸多問題,政府相關權責機關應積極掌握行蹤及生活狀況,依法妥處,並基於人權立國國策,確實保障基本人權。
二、 監察院101年曾就逃逸外勞子女成為無國籍孩童或人球,致權益嚴重受損,提案糾正內政部。內政部迄未辦理非本國籍新生兒出生登記及命名,也未清查101年以前出生的類似孩童是否出境,及有無取得合法居留身分等狀況,肇致許多不具合法居留身分的非本國籍孩童成為黑戶人口,嚴重影響就學、就醫等基本權益,也可能形成治安隱憂,有重大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