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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險代位求償不問因果關係 金額逐年增加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健保署、金管會保險局

  • 日期:103-07-0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對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計算代位求償金額及請款作業,「不問因果關係」,致求償金額逐年增加。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3年7月2日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馬秀如提案,糾正衛福部健保署、金管會保險局。
糾正案文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條件為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為限,健保署對於強制車險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應以有因果關係者為限,始為合法、適當。
糾正案文指出,99年強制車險純保費賠款率為87.17%,但100年及101年分別為104.30%及112.38%,大幅增加,意謂當年度純保費收入尚不足以支付理賠金額。代位求償金額逐年提高,對強制車險財務有所影響。
糾正案文指出,健保署與保險局對於強制車險計算代位求償金額及請款作業模式,不問因果關係,求償金額欠合理,又逐年增加,侵蝕強制車險特別準備金,不但便宜行事,也違反強制車險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