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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監獄李姓收容人遭欺凌致死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 日期:103-07-09

臺北監獄李姓收容人遭劉姓收容人欺凌致死,法務部矯正署對所屬監所收容人戒護管理機制顯有鬆懈,防範未周,臺北監獄相關申訴措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下情上達作用。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3年7月9日通過監察委員趙昌平提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臺北監獄李姓收容人自102年4月3日迄同年月13日中午止,被同病舍劉姓收容人多次暴力攻擊,致流血不止而緊急戒送外醫,該監未警覺事態有異,未積極查明事件原因,未予換房,也未戒護外醫住院治療,任由劉姓收容人持續對李姓收容人暴力相向,致李姓收容人因高血壓性顱內出血,致神經性休克死亡,該監相關戒護管理措施,有消極怠忽之重大疏失。又101年及102年間,法務部矯正署對所屬監所收容人,以暴力攻擊其他收容人致死案件計3件,該署戒護管理機制明顯鬆懈,防範未周,也有疏失。
二、 臺北監獄李姓收容人自102年4月3日迄同年月13日止,遭同病舍劉姓收容人暴力相向長達11天,欺凌致死。該監管理員均未發現,相關戒護管理措施消極怠忽,相關申訴措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下情上達作用,實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