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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萬國中小學生未達基本學力 義務教育品管失靈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103-07-22

我國國中小學生學習成就落差達7個年級,但目前僅近7%國中學生接受基本學科分組教學;且有高達2、30萬國中小學生國、英、數學科程度未達基本學力,義務教育品管機制失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3年7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沈美真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主要缺失如下:
一、 國民中小學學生個別差異懸殊,學習成就落差嚴重,程度有7個年級差距。惟現行國中僅近7%學生接受部分基本學科分組教學。教育部未積極督導實施因材施教策略,以保障學生學習權,有違教育基本法及國民教育法意旨,洵有嚴重怠失。
二、 民國85年行政院「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即建議政府應協助每位學生具備基本學力,惟現行我國國民中小學整體學習成就高低落差嚴重,逾1成以上學生國語、英文、數學工具學科程度,竟未達基本學力水準,教育部長期未能積極正視解決,洵有重大疏失。
三、 教育部所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雖已修正為以四大領域及格為畢業門檻,惟仍無法確保畢業生具備基本讀、寫、算等基本生活能力,實有重大違失。
四、 現行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學力標準、全面監控及強制補救制度尚付闕如,難以落實及早篩選、及早補救等確保學力品質的措施,況教育部補救教學措施規定國小學生需要兼具學習低成就及身分弱勢兩項條件者方得接受該項輔導資源,致學歷落差逐年累積,實未善盡確保學力品質之責,核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