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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黃姓新生遭同學霸凌重傷案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誠正中學

  • 日期:104-04-15

矯正學校誠正中學103年9月間發生新生黃姓少年遭其他學生毆打欺凌事件,經調查發現校方意圖掩蓋本案實際暴行,違失重大,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內政及少數民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本(15)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提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其所屬誠正中學。
另本案調查報告也指出,本案事發後,誠正中學校方、法務部及新竹地方法院均知悉黃生遭虐情事,各該機關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顯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有關兒童少年保護事件的法定通報及處理方式,衛生福利部應會同法務部、司法院共同研議改善。
此外,矯正不良習性為少年矯治的核心業務,設置少年矯正學校,係以教育方式矯正收容學生不良習性為主,誠正中學對於黃生未依編班原則及流程規定進行編班;且誠正中學學生間欺凌行為,無學校教育相關法令可適用,卻以「矯正機關防範收容人發生性侵害及欺凌事件具體措施」處理,顯有違背輔導教化精神,一併要求法務部矯正署及誠正中學審慎檢討改善。
本案糾正案文指出缺失如下:
一、 誠正中學於103年9月間,發生新收容受感化教育裁定之黃姓少年遭9名收容學生動用私刑毆打欺凌事件,該校於黃生入校時經評估年紀較小,難融入團體,卻無相關處置,黃生編入班級後,多次遭同班學生欺凌,該校竟毫無警覺,黃生於收容期間透過向法官、少年保護官及黃生父親等人,多次發出向外求援訊息,少年保護官及黃生父親曾向該校反映黃生遭人欺負情事,該校竟未加以保護且一再漠視,肇致該生遭9名同房收容學生動用私刑毆打欺凌成傷,且事發後未依規定及時通報法務部,3日後通報之內容復與實際受虐事實差異極大,意圖掩蓋本案實際暴行,核有重大違失。
二、 誠正中學黃生遭9名收容學生連續不間斷私刑施暴時間近3小時,且欺凌行為前後期間長達近5小時,該校值勤管理人員竟毫無所悉,凸顯該校管理人員怠行值勤職務且警覺性不足,核有重大違失。
三、 歷年來誠正中學學生疑似外力致挫傷而戒護外醫情形嚴重,且有多起學生間互毆及相互入珠等傷害事件,經統計,誠正中學近年發生學生間欺凌案件數共11件,顯見該校學生間施暴情形嚴重,而矯正署歷次赴該校訪查竟未察覺。又,該署對於法院及地檢署對誠正中學定期考核相關報告表及建議事項,以陳閱後存查方式處理,未積極落實追蹤列管改善,核有監督不周之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