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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將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 監委陳小紅、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4-08-07

勞動部於本(104)年6月17日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明定專科以上學校之兼任助理應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保障,教育部亦於同年7月16日召開「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宣導說明會」,要求各大專院校配合勞動部於104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校內相關行政作業。該指導原則對國內各大學師生關係、學習與受僱間身分之分野、校務基金之健全運作暨學生工讀權益之維護等情均將造成深遠衝擊,監委陳小紅、仉桂美認有深入瞭解必要,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