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軍老舊眷村原合法眷戶權益 如何依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意旨加以保障 監委包宗和自動調查

  • 日期:104-10-26

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已於104年2月6日公布,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未充分考慮不同意改建之原合法眷戶權益,法益之權衡並未臻於妥適,相關機關應儘速通盤檢討改進。國防部目前正就補償方式、時機、標準及立法目的之達成等整體通盤考量,研擬修正該條例。
監察委員包委員宗和認為,有關該條例之修法事宜,國防部目前尚在研議階段;對於修法通過前之過渡期間,如何依上開解釋意旨,進一步維護不同意改建之原合法眷戶權益?國防部等相關機關有無積極因應作為?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