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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接受臺中市議會前議員楊永昌為其子媳關說請託 相關人事措施顯有違失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5-03-08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接受臺中市議會前議員楊永昌關說請託,僱用其子媳廖○○為該局所屬大甲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未辦理公開徵選等法定僱用程序及相關人員疑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另廖○○從事非屬測量助理之工作,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教育及文化、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於3月3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林雅鋒提案,糾正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接受臺中市議會前議員楊永昌關說請託時,已明知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之情事,仍准予廖○○轉僱為該局所屬大甲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斲喪政府廉能風氣,助長不當利益輸送,核有違失。
二、廖○○原由豐原地政事務所僱用為測量助理,卻支援大甲地政事務所,隨即又派到日南便民辦公室服務,有違地政機關用人之常態,且從事非屬測量助理之工作,全係因人設事,名實不符,地政局於相關人事措施上,顯有違失。
本案調查報告並指出,臺中市政府公務員接受楊永昌請託關說,及遞補廖○○職缺之卓○○,經本院查明亦有其他議員請託關說情事,惟均未依規定知會政風機構及進行有關登錄,臺中市政府均應查明並依法究責。另本案廖○○原由豐原地政事務所僱用為測量助理,經楊永昌請託關說轉僱至大甲地政事務所,其僱用、支援、調動、改聘之程序,均可能涉有「請託關說」卻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地政局之政風機構,均未有相關政風調查作為,殊嫌被動,顯有怠忽,請法務部廉政署轉飭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