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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處理及人中學教師聘任案 疑有違失 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5-03-09

新北市私立及人高級中學黃姓教師陳情遭該校解聘,新北市政府是否涉有怠惰失職,影響黃姓教師工作權,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申請自動調查,將釐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違失責任。
新北市私立及人高級中學黃姓教師陳情遭該校違法解聘,並自104年8月1日起遭該校逕自將公教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經新北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認定該校應自104年8月1日起暫時繼續聘任,並為黃姓教師恢復公教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惟該校迄今未繼續聘任黃師,似影響黃姓教師工作權,相關人員是否涉有違失,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將深入調查,釐清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監委指出,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私立學校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規,經學校主管機關糾正或限期整頓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視其情節輕重處分。該校未依新北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決定辦理,有侵犯憲法保障黃姓教師工作權之虞,新北市政府卻放任該校半年以上未予妥處。
本案新北市政府是否涉有怠惰失職,嚴重侵害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虞,將透過自動調查詳加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