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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仉桂美、江明蒼、方萬富巡察高雄市 關心高雄港區開發及環狀輕軌建設情形

  • 日期:105-03-23

監察委員仉桂美、江明蒼、方萬富今(23)日巡察高雄市,關心高雄港區開發交通建設整體規劃及財政健全執行情形。監委另於市府鳳山行政中心受理人民陳情,針對民眾陳情有關攤販管理、教育、土地徵收補償、違章及司法等案件,監委當場請該府相關單位人員協助進行瞭解、處理。
針對市府為促進高雄產業再發展及轉型,提出亞洲新灣區2階段之開發及建設國內首條輕軌,以強化大眾運輸系統整體路網及接駁運輸服務等政策,監委表示肯定。亞洲新灣區之開發分2階段,第一階段(2000年~2014年)及第二階段(2015年~2030年)共計達30年之久,然截至民國104年3月底止高雄市市民平均每人負擔債務約9.28萬餘元居全國之冠,實質債務負擔十分沉重。監委建議市府研謀減少不經濟支出、統籌規劃可用財力資源、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以建立優質的控管機制。
監委同時對高雄港區開發案之環保問題表達關切。監委指出,高雄空氣品質PM2.5濃度經常紫爆,市府於開發灣區時,應兼顧經貿發展及永續環境,並研訂防疫及管制措施。對於洲際貨櫃中心等高雄港區開發案,應避免產生像大林蒲遷村、林園區抽砂填海造路、前鎮河口油槽遷移這類居住污染問題,以保障民眾權益,另請市府就土壤液化對輕軌安全之影響預先研訂因應對策。
監委亦建議市府整體評估輕軌與高雄捷運之運量,以建立路網聯運之便民服務;在工程發包方面,第二階段統包工程招標在即,務必審慎,避免發生如第一階段統包商長鴻公司財務等問題而影響工程推動;又高雄捷運通車8年來,經因土地開發始轉虧為盈,建議市府對輕軌營運量及營運風險應及早做好整體規劃,並研擬提升運量及落實對違規之執法具體措施。
最後,高雄市之發展宜以海運為重點,故應對客運和貨運是否分流建立具體運籌管理措施。除發展海運外,小港機場之功能亦可增強,以朝國際海空經貿城邁進。監委期許市府打造高雄都會區成為南臺灣經貿火車頭,並讓高雄市蛻變為兼顧環保與繁榮之國際頂尖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