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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高雄氣爆案 促使強化石化管線安全

  • 日期:105-08-02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三路與二聖路口之地下石化管線,於民國(下同)103年7月31日晚間發生氣爆,釀成嚴重傷亡,監察院針對整起氣爆案進行調查,經完成調查並持續追蹤後,相關機關已採改善對策,對維護石化管線安全,有所助益。
經監察院調查後,經濟部已擬具「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於104年5月12日提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31次會議報告通過;且自氣爆發生後,已於103年辦理「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地下工業管線維護管理計畫」,104年度辦理「地下工業管線聯合查核計畫」,督促相關事業每日至少巡查管線1次;並已全面清查長途石油、天然氣管線,於各縣市政府轄區內共發現32處穿越箱涵(含高雄地區3處),目前已全面完成改善工程。此外,也在104年5月1日成立高雄管線管理中心,負責統合高雄地區管線相關業務,執行聯繫及協調管線圖資、測量、檢測、維修等工作;並已建立高雄地區值班台(One call center),完成高雄管線圖資管理系統建置,設置專線處理通報程序,24小時排班輪值,即時處理通報事項。
另,經濟部於104年已實施石化及大型化學工廠安全衛生專案及歲修檢查達587場次。內政部消防署已對不明氣體洩漏源之偵測與確認作業,責請各消防機關協調地方政府管線主管單位、業者等提供管線套圖,配合相關單位共同辦理搶救演練,也配合經濟部前往高雄市、宜蘭縣完成43處石化管線聯合檢查作業,並於104年7月14日函頒「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和修訂「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至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將工廠廠區外,用於輸送石化原物料或產品之地下工業管線,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之管制範圍,據以管理,並要求地方政府就管線部分督促毒化物運作廠場依「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擬定相關強化管理措施。
此外,高雄市政府已於104年6月25日將「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報請經濟部轉行政院備查;該府水利局業已將石化管線圖資套繪雨水下水道路徑,經過比對及實地清查結果,計52處管線穿越下水道箱涵,目前已認領管線中,計19支具危險性,已於104年1月9日全數遷改完成;該府工務局已強化管線圖資完整性及正確性,業建置「工程資訊查詢系統」,得顯示災害通報位置附近工程及道路挖掘案件,並可劃設查詢範圍得知管線資訊;而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已於104年7月30日成立高雄市管線安全辦公室,以即時監控轄內工業管線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中油公司已建立之管線圖資管理系統,將可提供地方政府及工業主管機關進行整合,以建制成區域管線安全管理系統;該公司已於104年7月1日在探採事業部下新設「圖資測繪處」,以3個月時間從高雄、嘉南、臺中、竹苗、桃竹、基北、宜花地區逐一清查、核對及更新管線圖資,並與石化14家廠商建立資訊互看平台,以達操作管線立即監控資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