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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功能不彰導致社會問題層出不窮 監察委員江綺雯深入調查

  • 日期:105-08-15

「家庭」係社會組成的基本單元,為國家未來發展的重要基礎,我國雖已於92年2月6日公布施行家庭教育法,惟實施迄今,與家庭相關之社會問題仍層出不窮,甚至有惡化之現象,監察委員江綺雯特予關切與重視,並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為增進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我國已制定家庭教育法,藉由推動親職、子職、性別、婚姻等各項家庭教育,來建立祥和的社會,惟近年來我國家庭功能未見強化,反而衍生各類社會問題。究政府相關機關如何經由家庭教育之推展,有效落實家庭價值之理念,並增進家庭之和睦與幸福?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機關既有之服務措施,能否切合各類型家庭之需求?家庭有無獲得適當之支持與協助?又,在世界先進國家多已體認家庭之重要性並紛紛大舉投資於「家庭」,以減少家庭問題產生之下,政府相關機關有何因應作為?在家庭問題上有無採取協調合作之具體行動及促進以家庭為中心之政策方案?監察院將從制度面與執行面深入查究,釐清相關主管機關有無善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