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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公布監察委員106年3月份巡察地方機關行程 民眾可就近辦理陳情事宜

  • 日期:106-03-01

人民要如何向監察院提出陳情?除可透過郵寄、傳真陳情書給監察院或監察委員,或於監察院網站陳情信箱陳情,或到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向值日之監察委員陳情外,也可利用監察委員前往地方機關巡迴監察時,向該責任區之巡察委員陳情。
為便利民眾辦理陳情事宜,監察院公布監察委員將於106年3月前往地方機關之巡察時間如下:
一、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訂於3月1日至3日巡察花蓮縣、臺東縣;3月21日巡察桃園市。
二、監察委員李月德、陳慶財訂於3月9日至10日巡察臺中市;3月21日至22日巡察彰化縣、南投縣。
三、監察委員林雅鋒、江綺雯訂於3月10日巡察基隆市。
四、監察委員尹祚芊、王美玉、劉德勳訂於3月20日至21日巡察屏東縣、高雄市。
五、監察委員方萬富、江明蒼訂於3月20日至21日巡察新竹縣。
巡察委員接受民眾陳情之確實日期及地點,可上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y.gov.tw/)點閱巡察行事曆或公告訊息之「巡察行事曆」,也可以洽詢各縣市政府機關。另外在各組巡察委員前往各該責任區巡察之前1週,監察院網站首頁會以跑馬燈方式顯示巡察委員受理民眾陳情之時間、地點,方便大家瞭解地方機關巡迴監察相關動態及消息。